黄昭栋律师
黄昭栋律师
海南-万宁市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房子拍卖后不够还欠款,后续咋处理

作者:黄昭栋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91次举报

一、房子拍卖后不够还欠款,后续咋处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后,如果拍卖所得款项仍不够清偿债务但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并制定相应的还款协议,最后按照协议进行还款即可。

2、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

(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

二、欠债不还封了的房子还能拍卖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法院会不会拍卖债务人的房屋,要看房屋是不是债务人唯一的住房而定,如果是生活必须的住房,只能查封不能拍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联系我,电话;13389809839,微信同手机号。黄昭栋律师,现为海南信容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黄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海南-万宁市
  • 执业单位:海南信容慈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69020********1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暴力犯罪、经济犯罪、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