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察突然上门带走家人,或收到拘留通知书时,作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第一时间该做什么?很多人因缺乏基本法律知识,在刑事案件中错失维护权益的最佳时机。
一、被拘留后黄金 37 天,律师介入越早越有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这 37 天被称为 "黄金救援期"。
当事人被拘留后,即使认为自己无罪,也应立即要求联系家属委托律师。2023 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可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避免出现供述偏差。若当事人被拘留超过 24 小时未释放,家属应立即联系当地刑事律师介入,尤其是涉及盗窃、故意伤害等常见案件。
二、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避免羁押
取保候审并非遥不可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取保候审的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无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哺乳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
在故意伤害案中,当事人因怀孕被成功取保,就是适用了第三种情形。当事人若有慢性疾病,可委托律师准备医疗证明等材料申请取保。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且与案件无牵连,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性质、经济状况等确定。被取保后要遵守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址变动需 24 小时内报告。
三、认罪认罚从宽,不等于盲目签字画押
2024 年《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但这绝不意味着要盲目认罪。
实践中,部分当事人误以为 "认罪就能轻判" 而承认未实施的行为。正确做法是在律师帮助下,全面了解指控罪名和证据后再决定。律师会审查案件是否存在证据不足、定性错误等问题,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对于证据存疑的案件,可先不签署具结书,避免后续难以翻案。
四、电子证据可质疑,微信聊天记录不算铁证
针对网络犯罪增多的趋势,2023 年《刑事诉讼法》新增了电子数据收集和保全的规定。涉及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中,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成为关键。但电子证据并非不可质疑。
当事人要注意,办案机关收集电子数据需符合法定程序。如果侦查人员未经批准提取手机数据,或电子证据未经封存,可委托律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根据修订后的证据规则,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供述,以及程序违法的电子数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五、这些误区避开,别因不懂法吃大亏
刑事案件中常见三大误区:一是认为 "没做过就不用请律师",殊不知专业律师能发现证据漏洞;二是轻信 "关系能摆平",近年严打司法腐败,合法途径才是正道;三是忽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案件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应当释放或变更为取保候审。
记住《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赋予的权利:辩护人认为办案机关阻碍行使诉讼权利的,可向检察院申诉控告。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应保存好拘留通知书、办案人员信息等材料,及时向律师提供,这对维护权益至关重要。
刑事案件自救三步法
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立即记录办案机关名称、民警姓名和拘留原因;
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委托刑事律师,最迟不超过 24 小时;
整理病历、工作证明等材料,为取保候审做准备。
遇到刑事案件不用慌,掌握这些法律常识,及时寻求专业帮助才能最大限度维护权益。如需进一步咨询,可通过华律网联系刑事律师,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