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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赔偿问题

作者:肖荣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4次举报


离婚过错方赔偿问题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民法典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肖荣律师法学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法学功底深厚、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具有十年大型央企销售管理背景,深谙公、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绵阳
  • 执业单位:四川平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720********5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