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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可以拿到哪些赔偿?

发布者:赵敬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7日|分类:交通事故 |2530人看过

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能拿到的赔偿主要有十三项。


  1. 医药费。需要医院出具的正式医药票据,如急诊门诊发票、120票等;

  2. 营养费。伤者补充营养所需支出,一般受伤就能拿到;

  3. 误工费。需要提供务工证明、劳动合同、银行流水等;

  4. 护理费。可以请家属或者护工护理,需要有证明;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只有住院才有的赔偿;

  6. 交通费。需有发票证明,没有证明的按距离估价赔偿;

  7. 伤残赔偿金(需达到十级伤残)。做伤残鉴定后达到伤残可赔偿;

  8. 被扶养人生活费(需达到十级伤残)。一般包括60岁以上没有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的老人,和18岁以下的儿童;

  9. 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达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为5000元,每高一级增加5000元,一级伤残为50000元;

  10. 残疾器具辅助金。拐杖、轮椅等,需有以伤者本人名义购买的发票;

  11. 二次手术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12. 后期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13. 财产损失。修车费、手机等其他财物损坏可以请求财产损失费,但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备案,在事故认定书上有体现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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