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周燕律师 时间:2023年10月16日 8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模板:
1、本案查明的事实:
一、事故简要经过:2021年1月10日,陆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靖江市环胜路由东向西行至靖江市东环路时,其车左侧与沿东环路由南向北行驶由商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苏M×××**的小型轿车前部发生碰撞后,苏M×××**小型轿车前部又撞击沿东环路由北向南行驶由陈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苏M×××**小型轿车前部,苏M×××**小型轿车尾部又碰撞同方向行驶由夏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苏M×××**小型轿车右前部,造成陆某某、陈某某受伤、四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责任认定:当事人陆某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商某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陈某某无责任;当事人夏某某无责任。
2、交强险医药费限额为18000元,若超出应当扣除,其余费用在商业三者险内按责计算,仍有不足部分由被告承担责任。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注意:江苏地区2022.4.30前按照新标准63562.8元/年进行计算,5.1后按60178元/年计算。
在诉讼中,误工费的支持一定需要当事人提供工资流水,若是个体工商户,也一定要提供营业执照及收支流水,否则,即使鉴定报告有误工期,也会因为没有证据支持而无法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