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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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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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去世且无继承人,买家找谁办理过户?

作者:王振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0次举报


■法官说法■

民法典继承编用五个条文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确定、职责、法律责任、报酬,构建起较为完备、系统的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的确定原则:有遗嘱执行人时,由其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及时推选产生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民法典同样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等。本案中,协助小吴夫妇办理房屋过户是方先生应尽的合同义务,因方先生已去世且无法定继承人,指定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后,小吴夫妇可要求其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小吴夫妇面临的过户难题将迎刃而解。本案的判决,对于启动遗产处理程序、维护遗产权利人的利益、更好地发挥遗产效用均具有积极意义。


王振律师,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名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振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青岛
  • 执业单位:山东名昊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220********4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