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内蒙古胜诉案例】成功撤销《草原承包证》
近日,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周芷若律师,张佩琳代理的一起鄂尔多斯市某旗发生的错发草原承包证案件,获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支持,成功撤销赵某某二人的《草原承包权证》。
一、案件背景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镇,一场围绕数百亩草牧场的权属之争持续多年。申请人赵某系已故原承包户之子。在第二轮草牧场承包期间,原承包户以家庭承包方式共同承包草牧场共计2101.801亩。2018年2月,赵某某依法取得了某旗人民政府颁发的《草原承包权证》,确认其合法承包面积为1759.56亩。然而,其中约350亩草牧场长期被其姐姐及姐夫占有经营。尽管姐姐、姐夫曾于2021年提起仲裁及诉讼,要求分割承包经营权,但均被某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及某旗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生效法律文书明确认定:姐姐、姐夫于1996年另立户口,第二轮承包期间并未取得该草牧场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赵某户的家庭成员。然而,2025年,事情发生转折。在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后,镇政府要求重新划分草牧场,导致赵某的承包面积由1759.56亩被调整为约1400亩,剩余约270亩被划归姐姐、姐夫。2025年7月7日,某旗人民政府还向姐姐及姐夫颁发了新的《草原经营权证》。赵某多方寻求帮助未果,最终找到了本律所,由周芷若律师和张佩琳律师具体沟通并承办了本案。经过调查后,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撤销向姐姐及姐夫颁发的《草原经营权证》,??
二、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集中于以下几点:基层自治组织的处理权限问题:某镇党支部、村委会是否有权直接处理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并申请变更登记?颁证主体是否适格: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草原经营权证变更应由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某旗人民政府直接办理是否主体适格?程序是否合法:在注销赵某原有《草原承包权证》及《草原经营权证》前,行政机关是否充分保障了其参与、陈述、申辩的权利?实体是否合法:在没有《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下,仅通过“四议两公开”调整承包地并颁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被申请人某旗人民政府答辩称:存在家庭内部协议:已故原承包户曾于2017年与赵某的姐姐、姐夫签订《草牧场经营权内部划分协议》,约定将约350亩草牧场交由赵某的姐姐、姐夫有经营。履行了自治程序:2024年及2025年,党支部、村委会两次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解决土地权属纠纷,最终决定以乡村油路为界进行划分,并向旗林草局申请变更登记。颁证行为合法:旗林草局对村委会提交的“四议两公开”决议文件、权属边界材料等全部申请资料进行了逐一核查,确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定条件。因此,颁证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法情形。
四、胜诉结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个人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应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镇党支部、村委会直接处理并申请变更登记,属于越权行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案涉《草原经营权证》变更应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旗人民政府自行办理,主体不适格。在未完全履行注销法定程序、未充分保障赵某申辩权利的情况下,重新颁证的行为明显不当。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仅通过“四议两公开”就将申请人合法承包的草地划分给他人,违反法律规定。最终,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某旗人民政府对赵某的姐姐、姐夫颁发的《草原经营权证》。
五、本案的胜诉具有重要的法律示范意义:厘清了基层自治与行政权力的边界:明确了“四议两公开”作为村级民主决策程序,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直接替代乡级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村级组织不能以自治为名,侵犯农户法定的承包经营权。强调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行政机关在作出不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决定(如注销权证)前,必须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程序违法,即使实体结果可能“正确”,行政行为也将被撤销。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性:再次重申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原则——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除非发生法定的特殊情形并履行严格的批准程序,否则已确权到户的承包地受法律严格保护。彰显了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本案中,复议机关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查,纠正了下级政府的违法颁证行为,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
六、律师策略本案由北京京盟律师事务所的周芷若律师、张佩琳律师代理。针对该案的复杂情况,律师团队制定了精准的代理策略:紧扣法定程序,以程序违法为突破口;依托生效裁判,夯实权利基础;援引核心法条,论证实体违法;梳理证据链条,还原事实真相。
七、结语这一纸行政复议决定书,不仅是对赵某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对依法行政原则的坚定捍卫。它清晰地告诉每一位农民: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未经法定程序的“内部决议”都不能剥夺您的权利。当遭遇不公时,法律是您最坚强的后盾。? ? 拆迁纠纷需要在把控全局的同时,采取多渠道多方式的维权思路,持续全面的推进整个案件。因此,维权有难题,请咨询京盟专业律师,将为你的拆迁全过程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