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不起诉会有记录吗
检察院不起诉不一定会有犯罪记录。具体是否会有案底,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不起诉的原因来判断。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那么就不会留下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则可能会有案底记载。
3.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决定不起诉,其相关记录仍可能被保存在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档案中。
二、不起诉的具体情形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不起诉:
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当而犯罪的。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
7.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有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67条、第68条),且犯罪情节轻微。
三、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应满足以下条件: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对象、危害后果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一贯表现等因素,判断犯罪情节是否轻微。
3.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法》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那么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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