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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是不是通常所说的骗贷

作者:李磊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9次举报


 一、贷款诈骗罪是不是通常所说的骗贷

  贷款诈骗罪不是通常所说的骗贷,两者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目的和用途不同。骗取贷款罪的目的和用途通常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贷款诈骗罪的目的和用途通常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偿还个人债务。

  3.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不同。骗取贷款罪的单位通常有正常业务和经济能力,在骗取贷款时具有偿还能力;贷款诈骗罪的单位通常是皮包公司或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

  4.其它。

  二、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三、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五条 〔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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