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睫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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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发布者:孙睫羽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6日|分类:拆迁安置 |503人看过

对于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也是要区分合法与非法的,而要是被认定为违法强拆的话,那么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赔偿,换言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实践中,强制拆迁的情形都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律师补充: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法律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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