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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互相继承遗产是第一顺位吗?

发布者:孙睫羽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563人看过

夫妻之间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那么夫妻互相继承遗产是第一顺位吗?


  网友咨询:


  夫妻互相继承遗产是第一顺位吗?


  律师解答:


  1、夫妻互相继承遗产是第一顺位。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律师补充: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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