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睫羽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恋人之间的转款是借贷还是赠与?

发布者:孙睫羽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4日|分类:债权债务 |233人看过

【裁判摘要】

1、关于法律关系一节,被上诉人虽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对上诉人提供的录音证据及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并无异并自认确实花过上诉人的钱,如果有钱的时候会给上诉人。从上诉人提供的上述证据材料中亦能体现,被上诉人在上诉人向其索要欠款时明确存在同意偿还的意思表示。故应认定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

2、因上诉人转款数额从100元至10000元不等,鉴于双方之间在经济往来产生过程中存在恋爱关系,将其中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款项认定为上诉人对双方感情的投入更符合生活常理,但考虑被上诉人在2018年10月已与他人结婚,故本院酌定对2018年11月之前的符合上述情况的款项予以扣减。

来源:法务之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