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睫羽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侵权人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中应否扣减保险机构赔付的款项?

发布者:孙睫羽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289人看过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同关系和侵权民事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受害人提起的是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医疗费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受害人获得保险赔付不应成为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理由。侵权人赔偿后,受害人与保险机构的关系可以另行处理。




转自:民商法库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