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余旭斌律师
余旭斌律师
浙江-宁波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个体、合伙与公司的区别

作者:余旭斌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57次举报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如果你和你的朋友准备创业,那么,应该登记怎样的市场主体呢?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咱们不妨分别来比较一下:

 

1.如果你们以其中一人的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并非法人,也不是企业,按照《民法典》的规

定,其性质属于自然人。

·登记形式简单,没有太多制约,经营决策比较灵活。

·税收管理相对宽松,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个体户是以个人财产或家庭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的,若有负债,即使倾家荡产也须清偿,因此风险会比较

大。

·个体户名头不响,可能会被对方客户看不起。

·所以,如果只是开办小饭馆、小商铺这种对资金和资源需

求不大的行业,可采用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来注册。

 

2.如果你们共同注册一家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

·登记形式并不复杂,也没有太多制约,经营决策也不会

受太多限制。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有多种,既包括资金、资产,也可

以是管理经验、技术、人脉关系等。

·合伙企业的形式分为2种,一种是普通合伙,一种是有限合伙。如果是普通合伙,你们全体都是普通合伙人,企业欠债的时候,大家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对内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登记为有限合伙,那么至少有一人将是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在企业欠债的时候,他只需要按照自己投入的金额承担责任就可以了,超出部分与他没有关系了。而其他投资人是普通合伙人,仍然需要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税收采取“先分后税”的形式,即合伙企业是

“税收透明体”,不需要在企业层面缴纳所得税,而是由每个合伙人缴纳所得税。

 

3.如果你们打算注册公司,那么建议你们共同登记一家有限责

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法人企业,按照《民法典》的分

类属于营利法人。

·登记形式相对比较复杂,且一般会有很多要求,《公司法》对经营决策机制也有一定的硬性规定,比如要建立股东会、董事及监事制度等。

·必须是可以用金钱衡量且便于转让的资产作为出资,管理理经验、技术、人脉关系等不能直接进行出资。

·最大的优势是承担有限责任,即每股东只需要以其所认缴

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这就是所谓的“破产”制度。

·对于公司的税收管理相对严格,既要缴纳公司的企业所得

税,对股东所得分红还要课以个人所得税。

·所以一般来讲,对于那些对资金有一定要求,且投资风险

比较高的行业,建议采取公司形式来经营。

 

3.当然,你们也可以选定一人出面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优势是,由出面的股东掌握完全的控制权,决策比较灵

活。

·劣势是,股东个人风险比较大。由于只有一个股东,他

的个人资产容易与公司资产发生混淆,这将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本意发生背离,因此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一人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与自己的财产

时,该股东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突破了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的保护,实质与个体工商户没多大区别了。

 

综上,创业最简单的形式是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是无论是要“名头”也好,要风险控制也罢,最好的形式还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且是二个以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有必要再提醒一句的是,如果只是二个股东,最好不要是夫妻,不是说怕你难藏私房钱??,而是本律师要负责任地告诉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判例,如果一家公司只有夫妻股东,将很可能被认定为实质的“一人公司”!

 

 


余旭斌律师,中共党员,从事法律服务超过20年,现为浙江高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基于长期的工作经历,业已积累了丰富的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宁波
  • 执业单位:浙江高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220********62
  • 擅长领域:公司法、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