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31000**********

  • 执业机构: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拆迁安置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以案释法】以没分到房子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法院判决支付赡养费

发布者: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1日|分类:房产纠纷 |463人看过

尊老爱幼、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多子女家庭,父母往往很难做到完全一碗水端平,但这并不构成不赡养父母的理由。

【以案释法】以没分到房子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法院判决支付赡养费(图1)

【案情介绍】

车某已经90多岁了,与丈夫郎某一共生育了5个子女。由于生活在农村,生存困难,大儿子郎大年轻的时候就被车某赶出家谋生,也没能分到房子,因此对于车某也是一直有怨言。五女儿郎五自从出嫁之后,也极少回家看望父母。1997年郎某去世,车某就一直和四儿子郎四一家在一起生活。

1999年,车某因赡养问题与几名子女发生纠纷,经镇司法所调解,大儿子郎大、二儿子郎二、三女儿郎三、五女儿郎五每年每人给车某300元。2017年,郎四也去世了,车某就一直和四儿媳居住生活在一起。

2021年10月,车某摔伤。四儿媳已经67岁,也无力再继续照顾车某。车某无奈,将大儿子郎大和五女儿郎五告上法庭,要求:一、判令二被告自2021年10月起每人每月给付原告赡养费8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郎大辩称:我现在没有能力给钱,无劳动能力,800元太多,我个人患多种疾病,老伴74岁也患多种疾病,眼睛做手术,女儿精神残疾,个人收入国家给100元,干活一个月580元,老伴吃药也花钱。当年是谁伺候老人谁得房子,我年纪轻轻就被我妈赶出去了,没得到房子。山和地也应该有一定的收入养我妈。

郎五未答辩。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能力。以财产分配不公为由拒绝尽赡养义务不应得到支持。“养儿防老,积谷防饥”,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无论以任何理由,均不能拒绝尽赡养义务,都不会得到支持。1999年的调解协议约定每人每年拿300元赡养费已经距今有二十多年时间,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和原告车某其他子女去世等多种情况发生,300元赡养费过低,应进行调整。鉴于原告车某系农村人口,日常花销不多,结合二被告也是农村人口,收入也不高,且年龄较大,被告郎大和被告朗五给付原告车某每月100元赡养费为宜。最终,法院判决:

一、被告郎大和被告朗五自2022年3月起每月支付原告车某赡养费100元,于每月20日前给付;

二、驳回原告车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郎大、被告朗五各负担25元。

【律师说法】

尊老爱幼、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多子女家庭,父母往往很难做到完全一碗水端平,但这并不构成不赡养父母的理由。上海达必诚律师事务所周宇龙律师表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在能力范围内履行。但法律不会强人所难,会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确定赡养费用。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文案:曹   凯

编辑:周志坚

审核:丁金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