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彦霖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律规定离婚婚前债务如何分

发布者:朱彦霖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490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离婚婚前债务如何分

1、法律规定离婚婚前债务是归个人债务,除非债务人有证据证明所欠之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则该债务就应认定为是个人债务,应当以直接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怎么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为了逃避共同债务的承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人全部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