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国栋律师

  • 执业资质:1230820**********

  • 执业机构:黑龙江普瑞特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发布者:费国栋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485人看过


  1、离婚案件如果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适用简易程序,否则,适用普通程序。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行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许离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