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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能否转让?

作者:赵海尧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次举报

合同解除权能否转让?

合同解除权不能转让。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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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地区:北京-西城区
  • 执业单位:北京鼎银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6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暴力犯罪、经济犯罪、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