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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是遗产吗?

2023年02月24日 | 发布者:付常川 | 点击:76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1案情简介老张去世了,单位工作人员向其儿子小张发放了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老张身前留下遗嘱:名下的房产和存款都由其妻子继承。小张拿着剩余的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很发愁。那这些钱是不是遗产呢?老张的女子:我家刚有了孩子,经济紧张


1 案情简介

老张去世了,单位工作人员向其儿子小张发放了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
老张身前留下遗嘱:名下的房产和存款都由其妻子继承。
小张拿着剩余的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很发愁。那这些钱是不是遗产呢?
老张的女子:我家刚有了孩子,经济紧张,这些钱希望可以分到一部分。
问题: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是否是老张的遗产?是否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答: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受遗嘱的限制。但可以比照遗产进行分割。

   2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22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3 律师分析: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首先,应注意“死亡时”这一关键点。如果财产是自然人死亡之后才产生的,则很可能不是遗产,这是从财产产生的时间点上明确遗产的判断标准。

本案中,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单位发放的,用于死者丧葬事宜以及对其近亲属进行精神抚慰,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当然,有些财产在自然人死亡后发生了形态变化的,不受该时间点的限制。例如,某人死前签订有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款,但未交房,房屋所有权是被继承人死后才获得的,但该房屋也应当被视为遗产。虽然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是合同债权形态,但是却可以对应将来的整个房屋所有权,待房屋产权登记后,房屋管理部门也会按购房合同记载内容出具登记在购买方也就是死者名下的房产证,被继承人的遗产只是从合同债权形态变成了不动产物权形态,房屋仍应视为遗产。

其次,遗产必须是“合法”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财产具有违法性,则不是遗产。如果发现某人去世后留有毒品,这些毒品就不能被视为遗产,因为其不具有合法性。

本案中的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不受遗嘱的限制,所有法定继承人可以协商分割。很多继承案件中,原告在提出对遗产进行分割的同时,往往也提出对剩余的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进行分割。对此,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法官不予处理,因为认为不是遗产,无需在继承案件中审理;有些法官进行调解处理;还有些法官比照遗产进行了分割。

4 律师提示

有很多财产不属于遗产范围,如果当事人想要做传承安排,要早做打算。例如,公房不属于遗产,因为公房属于产权单位所有,承租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房屋所有权,被继承人无权将房屋作为遗产处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将公房写入遗嘱进行处分,这是无效的。如果想将公房承租权留给某人,应在生前变更房屋承租人。被继承人如果有放在他人名下的财产,应保留相应的凭证证明该财产为自己所有,以便将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将该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并顺利继承。如果可能,应在生前及时将财产变更至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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