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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律师讲民法典】 第87讲 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债务如何承担?

2022年04月10日 | 发布者:付常川 | 点击:50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1案情简介黄总:生意不好,我借的钱还不上,我们现在是债台高筑啊!黄夫人:我有办法了!我们签一个财产约定,房子车子都归你,以我的名义借的钱算我的个人债务。原告起诉他们夫妇二人还钱,黄总说我和夫人有财产约定,这些是我的个人债


1 案情简介

黄总:生意不好,我借的钱还不上,我们现在是债台高筑啊!

黄夫人:我有办法了!我们签一个财产约定,房子车子都归你,以我的名义借的钱算我的个人债务。

原告起诉他们夫妇二人还钱,黄总说我和夫人有财产约定,这些是我的个人债务。原告说我从没见过你们的财产约定!虽然当初黄忠是以你自己的名义借的钱,但谁都知道公司是你们两口子共同经营。这就是你们的共同债务!

    2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 律师分析: 

《民法典》第1065条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条款。依据该条第3款的规定,夫妻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必须知道该约定,债务才是个人债务,否则该约定对相对人并无拘束力。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实际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行为,则债务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那么,夫妻二人间的这个约定是不是就白签了呢?也并非如此,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这个约定对夫妻双方而言依然是有约束力的。以本案为例,如果法庭判决黄夫人共同承担债务,而夫妻二人的财产约定里约定了这笔债务由黄总承担,黄夫人在对外承担了债务后,可依据该财产约定,向黄总追偿。

所以,想要通过财产约定规避还款义务,是很难做到的。如果双方签订有夫妻财产约定,约定了债务归各自所有的,债权人必须事先知道,才对债权人有拘束力,否则只是在夫妻间产生拘束力。像本案这种完全为了规避还款义务而事后签订的财产约定,就更不可能达到目的。

4律师提示

如果夫妻签订财产约定,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归各自承担的,在一方对外借款时,应当让债权人知晓该财产约定存在,建议通过让债权人在财产约定复印件上签字等方法保留知晓证据。

让债权人知晓夫妻财产约定存在的时间点,应在借款以前,否则就有规避债务的嫌疑,且债权人也不会同意在财产约定上签字,这种事后补签夫妻财产约定的做法达不到隔离债务与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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