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孙明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21日 252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信息】
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案由:离婚纠纷 案号:(2022)皖1222民初2539号
裁判日期: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XX,男,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明,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X,女,汉族
第三人:刘XX,男,汉族
第三人:韩XX,女,汉族
【审理经过】
原告王XX诉被告刘X、第三人刘XX、韩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4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明、被告刘X、第三人韩XX及其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邱卫华均到庭参加诉讼。经原告王XX申请,本庭准许,证人刘X保、李X福出庭作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第三人刘XX与韩XX系刘X的父母。王XX与刘X2019年经人介绍认识,2020年2月按照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2021年3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没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2021年5月18日刘X提起离婚诉讼,在本院诉前调解过程中,刘X撤回起诉;2021年5月至7月期间,双方家庭因王XX父亲在抖音上发布不利于刘X及刘XX的言论,产生纠纷,闹到派出所;2021年7月10日,刘X再次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案号为(2021)皖1222民初8630号,该案于2021年9月16日开庭审理,刘X2021年9月30日撤回起诉。刘X撤诉后,双方感情没有得到改善,现王XX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返还彩礼款。王XX与刘X举行结婚仪式前,应刘X家要求,按照农村风俗送彩礼如下:订亲88000元;过大礼300000元;上轿礼38000元;下轿礼 600元;购买戒指、项链等首饰价值39714 元;上述彩礼款合计466314元。刘X陪送嫁妆如下:洗衣机、电视机、冰箱各一台;连帮椅、组合柜、餐桌(包含椅子)各一套;茶几一张;实木衣架、鞋柜各一个;电视柜二套;二套四件套;蚕丝被、羽绒被各一床;棉花被和太空被共计八床,上述嫁妆现存放于王XX处。
【裁判结果】
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许原告王XX与被告刘X离婚。
二、被告刘X、第三人刘XX、韩XX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原告王XX彩礼款139894元。
三、被告刘X的嫁妆:洗衣机、电视机、冰箱各一台;连帮椅、组合柜、餐桌(包含椅子)各一套;茶几一张;实木衣架、鞋柜各一个;电视柜二套;二套四件套;蚕丝被、羽绒被各一床;棉花被和太空被共计八床归被告刘X所有,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四、驳回原告王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
有些婚姻,可能自从开始,就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骗局。
女方与男方领证结婚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在男方没有丝毫过错的情况下,女方就主动多次起诉离婚,将即将出生的腹中胎儿流掉。女方收取40多万彩礼分文不退,并且诉讼中否认收取彩礼的事实。
这一起离婚纠纷自2021年启动,经历三次起诉,两次上诉。经本律师不懈努力,将女方父母成功追加为第三人并且承担共同返还彩礼责任;为了防止女方及其父母转移财产,本律师多次与法官沟通将女方及其父母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成功冻结资金50余万元,保障后续判决顺利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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