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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变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960人看过

婚姻是每个人必经的路途,在婚前的奋斗是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但是一当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东西都是互相共同的。共同财产指的也是在夫妻关系还存在的期间的所有的财产。那婚前房产婚后变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房产婚后变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变卖后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1、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4、婚前财产一方出首付并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或者房产所有者婚前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卖掉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只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


  (1)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


  (2)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


  (4)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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