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富威律师 07:00-23:59
黄富威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8988850342
咨询时间:07:00-23:59 服务地区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刑事会见专业律师;外贸公司缺进项票虚开增值税专票如何辩护取保候审高胜率?

作者:黄富威律师时间:2026年07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次举报

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刑事会见专业律师;外贸公司缺进项票虚开增值税专票如何辩护取保候审高胜率?

  近年来,佛山顺德作为制造业+外贸重镇,税务机关与公安经侦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合打击持续高压。但结合佛山中院及顺德法院同类裁判要旨来看,虚开案件若能在侦查阶段厘清"是否有真实交易背景""虚开税额"与"已抵扣税额"的差异,仍有较大空间争取取保候审甚至不起诉——尤其是那些"为凑进项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的外贸型小微企业主。

  黄富威律师团队,近十年刑事办案经验,收费透明合理。擅长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予起诉、缓刑辩护及罪轻辩护。我们深知,律师手上办的是别人的人生,因此始终以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可就案情给予您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方案。当事人一致好评,具典型成功案例。专业尽责,多胜诉案例,欢迎免费咨询。如果您想立刻获得针对您案情的初步分析,欢迎直接联系我:【微信同手机号】。

  一、虚开增值税专票罪,家属最该懂的两个数字

  《刑法》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21年修正后):

  ?数额较大:虚开税额10万以上→三年以下;

  ?数额巨大:50万以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数额特别巨大:500万以上→十年以上或无期。

  但注意一个关键变化:2022年起最高法司法解释调整,虚开税额5万以上即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较大"的门槛在司法实践里已下修到5万附近,具体以广东当地执行为准,律师会见后会核最新口径)。

  参考顺德法院同类裁判要旨,外贸公司虚开案的常见模式:

  1.真实货物出口了,但供应商是"散户"开不出专票→找"票贩子"虚开进项票对冲;

  2.为凑"税负率"让关联公司互相开票;

  3.纯粹无货虚开(最重)。

  模式1的辩护空间最大,模式3最小。


  二、顺德区看守所的黄金37天

  佛山地区检察院对虚开案件的"少捕慎诉"导向:

  ?有真实交易背景、仅为凑进项而虚开(即"票货分离"但不完全无货)→不批捕空间大;

  ?虚开税额刚过立案线、且已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可谈相对不起诉;

  ?企业主系初犯、企业正常经营、员工就业依赖→合规整改不起诉的试点对象。

  《刑事诉讼法》第67条框架下,我们重点论证:当事人愿全额补缴税款滞纳金、企业可启动合规整改、且无前科,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核心辩护方向:四个切入点

  1."是否有真实交易"是命门。

  参考佛山中院同类裁判要旨,若货物真实出口/销售、仅发票来源不规范(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与"完全无货虚开"在量刑上差异显著。前者可往"国家税款损失小"方向辩——因为如果货物真实、销项税已缴,只是进项票不规范,国家实际损失可能仅限于"票货不匹配"的征管秩序,而非巨额税款。

  2.税额核减:虚开额vs.已抵扣额vs.已补缴额。

  公安often按"票面金额×税率"算虚开额,但律师会重点核:

  ?哪些票已实际抵扣、哪些未抵扣(未抵扣的不造成实际税款损失);

  ?已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应从"造成损失"中剔除;

  ?同一批次票是否重复计算。

  3.合规整改不起诉(企业合规)。

  顺德作为民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对涉税类案件符合条件的可启动"企业合规整改+不起诉"程序。企业主若愿意配合建账、补税、完善内控,有机会拿到不起诉决定书——这是近几年虚开案最值得争取的路径。

  4.从犯+自首。

  票贩子—中介—企业主链条里,企业主若被动接受"票贩子"推销,且主动配合税务稽查,可往"被动参与"方向辩。

  2023年顺德一起类案:某外贸公司老板,为凑进项让他人虚开专票,票面税额68万(三至十年档)。经律师介入,核实70%货物有真实出口(仅散户供应商无票),且案发后全额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启动企业合规整改程序,最终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黄富威律师团队紧急提醒:刑事案件的"黄金37天"转瞬即逝!涉税案件虽由公安经侦侦办,但补税窗口和合规整改启动都得趁早——一旦错过37天进入批捕,再启动合规难度倍增。请您立刻行动起来!警惕"包取保、走关系"的骗局,委托律师,请务必认准正规律师事务所和我们团队。马上拨打/添加微信:【手机同号】,让我们为您的家人争取宝贵的时间!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用于法律常识普及与交流,不构成具体的法律意见或承诺。每个案件情况均有差异,如遇具体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黄富威律师 已认证
  •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18988850342
    •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2年

    • 平台积分

      3376分 (优于89.2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71篇 (优于99.06%的律师)

    版权所有:黄富威律师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9668 昨日访问量:83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