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一起突发的坠楼事件在西安发生。35岁的叶某从小区29层坠楼,砸中了正在小区内玩耍的5岁男孩杜某,导致双方死亡。目前,这起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01谁来承担法律责任?
若叶某是意外坠楼,叶某不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若叶某是故意坠楼,且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的认知,并因此造成杜某死亡,则根据《刑法》规定,叶某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虽然被侵权人杜某已经死亡,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叶某的家属如果继承叶某的遗产,应当在叶某的遗产范围内对杜某的家属进行赔偿。
若叶某的继承人均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叶某的民事赔偿责任由最终继承其遗产的个人或组织负责清偿。
01法律依据
《刑法》
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