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2020年3月6日,原告闫某某借给被告诉周某某20000元现金,2020年10月8日又通过微信转账借给被告周某某30000元,2022年1月20日被告周某某妻子王某通过微信返还10000元,剩余40000元,约定2022年年底前还清,并出具了借条,但被告之后一直没有主动偿还剩余欠款,2023年原告找到代理人,将周某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原告代理人。
案件结果:胜诉。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
张东律师
原告:2020年3月6日,原告闫某某借给被告诉周某某20000元现金,2020年10月8日又通过微信转账借给被告周某某30000元,2022年1月20日被告周某某妻子王某通过微信返还10000元,剩余40000元,约定2022年年底前还清,并出具了借条,但被告之后一直没有主动偿还剩余欠款,2023年原告找到代理人,将周某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原告代理人。
案件结果:胜诉。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