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能从轻?当事人关心三种:特殊情形抢劫,无暴力的转化型抢劫,生活急需抢劫。办大同抢劫案时,会遇到这类问题。结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张超律师理清了抢劫罪从轻处罚怎么用。
一、总体适用原则
张超律师解读:判抢劫罪要看两样。一是案子有没有特殊情节,二是行为人恶意大不大。该严就严,该宽就宽。有三种情况比较特殊。一是亲属之间抢,二是生活所迫不得不抢,三是转化型抢劫但没动真手。这些案子,行为人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都相对小一些。法官会根据基准刑的档位,决定减多少。这么判,既合理也有人情味。
二、从轻处罚量刑认定标准
1、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若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则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确因生活、学习、治病等急需而抢劫的;
(3)转化型抢劫,未使用暴力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张超律师,英国约克大学法学硕士,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山西调解中心调解员、山西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入库成员、大同市律协第四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专注各类刑事辩护,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涉黄赌毒及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缓刑、刑事上诉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覆盖大同市全部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