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律师 08:00-22:59
张超律师
张超律师|精研刑事辩护,服务大同全域区县
17163582888
咨询时间:08:00-22:59 服务地区

抢劫罪立案标准?【大同刑事辩护张超律师】

作者:张超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0次举报

刑期怎么往上加?当事人关心四件事:多次抢劫,伤人,金额增加,加重情节。办大同抢劫案时,会遇到这类问题。结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张超律师参照该文件,把抢劫罪起点刑之上的增量办法整理了出来。一、总体适用原则

张超律师解读:抢劫罪定了起点刑,不是就定死了。后面还要看具体情节,往上加刑期。法院看几样东西:抢了几次,多少钱,伤到什么程度,伤残几级,有几个加重情节。每多一样,刑期就往上加一些。案子危害多大,刑期就判多重,一一对应。

二、刑罚量增加与基准刑细化标准

1、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抢劫,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三年刑期;

(4)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

(5)致被害人普通残疾的,根据伤残程度,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

(6)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的,每增加6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的,每增加3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7)每增加本罪名第1条第(2)项规定的其他六种情形之一的,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8)其他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张超律师,英国约克大学法学硕士,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山西调解中心调解员、山西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入库成员、大同市律协第四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专注各类刑事辩护,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涉黄赌毒及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缓刑、刑事上诉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覆盖大同市全部区县。

张超律师 已认证
  • 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
    • 17163582888
    • 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点赞

      5次 (优于91.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402分 (优于93.2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10篇 (优于94.87%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超律师IP属地:山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4767 昨日访问量:19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