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常问几个问题:“什么能缓情况能判缓刑?退了赃也得了谅解怎么算?从犯怎么处理?生活困难能不能缓刑?”这些咨询发生在大同盗窃案的办案中。张超律师结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理清了盗窃罪缓刑怎么判。
一、总体适用原则
整体评价一个人能不刑,要分两步。先看案件事实:起因、数额、次数、手段、退赃。再看被告人本人:主观恶意、人身危险、悔罪态度。张超律师说,金额不是唯一标准。什么样的人能判缓刑?情节轻,危害小,主动补救,真心认罪。这类人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能给机会。
二、可以适用缓刑法定情形
1、构成盗窃罪的,综合考虑盗窃的起因、数额、次数、手段、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盗窃的;
(2)案发前主动归还赃款赃物的;
(3)共同犯罪中未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从犯;
(4)积极退赔全部或者大部分赃款赃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张超律师,英国约克大学法学硕士,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山西调解中心调解员、山西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入库成员、大同市律协第四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专注各类刑事辩护,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涉黄赌毒及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缓刑、刑事上诉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覆盖大同市全部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