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同电信诈骗案咨询中,两个问题最常见。“电信诈骗立案金额是多少”,“涉案金额不同刑期如何计算”等问题,张超律师结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他从中提炼电信诈骗量刑要点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总体适用原则
张超律师指出,电信网络诈骗波及面很宽,被害人也更多,作案方式更难被发现。这些特点让它比普通诈骗危害更大。电信诈骗量刑也同样遵循宽严相济政策。入罪门槛比普通诈骗更低。法官主要看涉案金额,同时考虑从重情节。法律对此类犯罪从严处理。
二、电信网络诈骗量刑标准
1、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数额达到3000元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9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诈骗数额达到2.5万元,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本罪名下称《意见》)第二部分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6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达到50万元的,或者诈骗数额达到45万元,并具有《意见》第二部分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再增加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张超律师,英国约克大学法学硕士,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山西调解中心调解员、山西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入库成员、大同市律协第四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专注各类刑事辩护,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涉黄赌毒及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缓刑、刑事上诉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覆盖大同市全部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