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律师在处理大同故意伤害案。当事人总提到两类问题。“邻里纠纷致人轻伤,能判缓刑吗?”,“哪些情形不适用缓刑?”他查阅根据山西省高院和省检察院联合发的《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从中找出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要点,写给大家。
一、缓刑适用总体原则
张超律师解释缓刑怎么适用。要看案件起因、作案方式、损害结果,还要看民事赔偿和被害人是否谅解。这就是宽严相济政策。有些情形下,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小,有改过空间。比如民间矛盾引发,被害人有过错。或者是未成年人初次犯罪。这些情况依法可判缓刑。但黑恶势力犯罪不适用。侵害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不适用。伤害多人也不适用。这类情形社会危害性大,一般不判缓刑。
二、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具体规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因婚姻、家庭、情感矛盾引发犯罪,积极赔偿的;
(2)刑事和解的;
(3)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
(4)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
(5)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犯罪,且系初犯、偶犯的;
(6)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的从犯;
(7)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属于黑恶势力犯罪的;
(2)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六十五周岁以上)、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实施犯罪的;
(3)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的;
(4)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张超律师,英国约克大学法学硕士,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山西调解中心调解员、山西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入库成员、大同市律协第四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专注各类刑事辩护,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涉黄赌毒及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缓刑、刑事上诉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覆盖大同市全部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