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覃琴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26日 208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模板:
1、广州xx公司在库尔勒xx乡定购一批果农香梨,因当年价格较为混乱,有人在当地出价比较高,但是果农因有订购合同较为忌惮,在相关行业文件未下发时要求公司按照其他人给出的价格收购,公司未收购,并且同意果农可出售给第三人,退还定金即可。但事后果农并不退还定金,公司起诉该十几名果农要求退还定金。
2、定金合同纠纷较为难判定,因为可能存在一方违约或者双方均违约的情形,并且可能存在双方举证责任能力均较弱的情形,很多时候无法判断,那有可能以原告举证不能承担败诉结果。本案成功的原因是抓住了本案双方约定不清,以及双方均不存在过错的无过错原则,基于本案非双方过错导致无法交易,因此,根据事实情况来看,在无法归责双方的情况下,本案协议应当解除,被告应当退还定金。后续双方二审、再审均支持该观点。
3、定金合同中存在本约合同也存在预约合同,当一个合同的定金是约束将来订立本约时,有可能存在预约合同约定不清,进一步可能导致双方在将来订立本约时无法对关键的价款、数量等重要因素达成一致意见,就会导致纠纷产生。因此双方对于合同的约定都是侧向自己一方利益来看待,因此,在签订相关协议时应当具体、明确,以免矛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