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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里的十二种陷阱(一)

发布者:李悦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4日|分类:债权债务 |256人看过

打借条时写错名字

包括:

(1) 以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

(2) 故意将名字写成别字,如将“张晓锋”写成“张晓峰”;

(3) 以与身份证姓名不同的曾用名出具借据;

(4) 以不易辨认的潦草字体签名。

在上述情况下,一旦在诉讼中被告否认是其本人出具的借条,原告就需要证明被告与借条中所写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如果不能证明,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法官提醒

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借款人将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写在借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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