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转让给本村村民合同是有效的。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具有身份性质的权利,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密不可分,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和法律设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目的。只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 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拥有的宅基地的面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转让宅基地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转让给本村村民,是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的流转,符合宅基地的本质属性一福利性,也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另外,此合同也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转让合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