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庆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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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既遂如何认定

作者:江庆欣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6次举报

1、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


2、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未遂是不是抢劫罪


1.抢劫未遂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因犯罪嫌疑人能力不足,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未达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也就是说主观上,犯罪嫌疑人想犯罪,而且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或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没能成功。


2.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抢劫罪侵犯的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双重客体,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不论是否取得财物均为既遂;其余抢劫以是否取得财物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3.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管理学院,学士学位。曾在军区机关多年从事部队管理工作,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转业地方以后,一直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3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取保候审、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