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亲戚阻挠卖房,要求天价搬家费如何处理?
热播剧《安家》中,龚家花园的主人因资金周转困难,想把小洋房卖掉,但是遇到了蛮不讲理的亲戚阻挠,要求支付天价的搬家费,开口就是5000万。很多人认为这事情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现实中实实在在存在这样的情况,真实的事件中原房主的远方亲戚要求的是8000万。真是人心不古蛇吞象,此处暂且不表。我们就表姑奶奶一家人的行为进行分析。
首先,从房屋的产权上来说,房屋的所有权系龚家所有。该房产的所有产权证书都说明该房产系龚家享有。表姑奶奶一家非法侵占了部分房屋,阻挠了龚家对房屋进行的正常出售行为。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对于剧中表姑奶奶一家的行为,龚家可以要求其排除妨害。并且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龚家享有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表姑奶奶一家阻止龚家卖房,已经侵害了龚家的合法权益,龚家是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再者,龚家的合法财产遭到了非法侵害,并且被表姑奶奶要求支付5000万的搬家费。这里表姑奶奶利用龚家急着卖方周转资金,非法侵占了龚家的房屋,阻挠其卖房,要求支付巨额搬家费才肯搬离。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剧中龚家人为人和善,并且喜好面子,不愿意把事情搞大,所以没有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
最后,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非法侵害时,应当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