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性案例
滕某林、董某元强奸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395号)
裁判摘要:被告人与被害人通奸后又帮助他人强奸被害人,是强奸犯罪的帮助犯,二人的行为构成强奸共同犯罪。
被告人与被害人通奸后又帮助他人强奸被害人,主观上,有与他人强奸被害人的共同故意;客观上,有帮助他人实行强奸的帮助行为,是强奸犯罪的帮助犯,二人的行为构成强奸共同犯罪。
——《刑事审判参考》2006年第3集(总第50集)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新编版)·刑事卷III》 2017年9月版 第1359页 观点编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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