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有个特点:案发时往往只有两个人,屋里没监控,门外没人证。一个说“我愿意”,一个说“我被迫”,就你俩知道的事,法院凭什么信谁?
很多老百姓以为,只要女方说被强了,男方就得蹲监狱。其实不是。刑事案子讲究“证据确实、充分”,光有一张指控的嘴,定不了案。
什么算证据?一是客观证据:身上的伤、反抗留下的抓痕、现场的血迹、撕坏的衣裳、提取到的DNA,这些不会说谎。二是电子证据: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转账记录、定位轨迹,俩人之前聊得火热,事后又正常来往,这就是“关系不错”的旁证。三是人证和环境:邻居听见的动静、宾馆走廊的监控、开房记录、当时的衣着状态。四是双方的陈述:女的怎么说,男的怎么说,前后对得上对不上?
这里头最要命的是“孤证”——只有女方一个人的指认,别的啥也没有。按法律规定,孤证不能定案,因为谁也没法证明她说的一定是真的。但要是她身上有伤、报警及时、哭诉的细节跟监控对得上,那证据就硬了。反过来,要是男方手里有俩人聊天的记录,证明是自愿的、甚至女方主动约的,那案子就复杂了。
我在聊城东昌府区法院旁听过一起案子,辩护律师干的一件事让庭上安静了半天:把两个人案发前一个月的聊天记录按时间排出来,哪天见面、哪天晚上几点到几点、女方说了什么,一行一行过。光这一手,就把“事发突然、被迫害”的说法撕开了一道口子。
给普通人的提醒:别删记录。很多人一出事先把手机里的东西删个干净,这一删,把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也删没了。别听信“认了就能轻判”的劝。笔录一签就是证据,签字之前看清楚,想明白。证据这东西,讲究一个“全”字。时间、地点、人物、过程、事后反应,凑得越齐,事实越清楚。
高唐这边办强奸案,公安、检察院、法院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过,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不敢起诉,法院更不敢硬判。道理很简单:谁也不能靠一句话,就把一个人送进去。遇到事,先把证据攥住,再来找律师,路子就顺了。
任希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