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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只能是法定继承人吗?

作者:陈少娜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8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231次举报

遗嘱继承人范围,从法律上说就是法定继承人范围,遗嘱只是指定哪个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是指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

但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并不完全受到法定继承人范围的限制。可以超越法定继承人,但是要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公民也有权把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种人可能是与被继承人无任何亲属关系的公民。但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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