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债务罗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1010******

  • 执业机构: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限制

发布者:龙吟债务罗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7日|分类:继承 |305人看过

          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限制


导读: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限制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人必须属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等。代位继承人死亡的,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一、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限制

  代为继承的适用范围限制是: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二、代位继承人死亡由谁继承

  代位继承人死亡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华律网提醒您,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用最通俗的方法来说明:“代位继承只适用于(外)祖父母去世时,其子女先于他们去世的,由(外)孙子女代父母取得代位继承权。”而不能是(外)孙子女的子女代外公外婆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这种情况,应该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该遗产。

三、怎么确定代位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确定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