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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

发布者:龙吟债务罗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3日|分类:土地纠纷 |285人看过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


导读: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是可以由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产值等因素确定补偿即可。土地流转和土地征用有的区别体现在定义不同、土地用途不同等方面。

一、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是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确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土地流转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2.形式不同。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3.土地相关权利不同。

  4.土地用途不同。土地流转后仍然是用于农业及农业相关活动土地征收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强制征收,且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

三、对征地补偿款不服怎么办

  不满意征地补偿款可以与征收方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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