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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者:龙吟债务罗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7日|分类:土地纠纷 |266人看过

          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耕地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补偿不合理的可以到县级政府投诉,县级政府没有处理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征地补偿分配要遵循有利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原则。

一、政府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是:

  1.土地被征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被征用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赔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附着物和青苗被毁损的赔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这么处理:

  1.当事人首先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

  2.如果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当事人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一定要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三、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解决原则

  华律网提醒您,解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的原则有:

  1.公平合理的原则,贯彻平等;

  2.男女平等的原则,注意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有利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治权;

  4.着重调解的原则,着重调解是处理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方法。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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