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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建房强拆怎么处理

发布者:龙吟债务罗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4月02日|分类:行政 |390人看过

             无证建房强拆怎么处理

导读:无证建房强拆的处理是及时报警并拍照或录音视频留证;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相对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能强制拆迁的情况包括逾期不改的违章建筑等。

无证建房强拆

一、无证建房强拆怎么处理

  无证建房强拆的处理如下: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被强拆的,应当及时报警、并拍照留证。涉及到违法强拆,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公民的住房,即使没有房产证的符合法律要求的也不会被拆迁,需要由法院判决处理。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什么情况下才能强制拆迁

  华律提醒您,如下情况下才能强制拆迁: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

  2.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三、强拆的主体是哪些部门

  强拆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均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引用法条

  •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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