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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发布者:姚平2020年03月28日 116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杨xx诉张xx离婚纠纷】案

委托人:原告杨xx

案由:离婚纠纷

接案时间20190214

结案时间20191021

 

【关键词】

双方是否已经分居:是

我方第几次起诉离婚:第一次

子女情况:婚生一子,已经成年

争议财产情况:共有两处房产,北京重庆一处,我方名下有200万存款

争议焦点:被告患有精神疾病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怎么解决

我方诉求:快速离婚、北京房产维持现状、重庆房产归我方,我

方名下200万存款给对方不超过100万。

争议解决方式:判决调解

     诉讼结果:离婚,北京房产维持现状,重庆房产和我方名下200

万存款归我方,我方一共给付对方财产折价款65万元。

 

 

 

 

 

案情简介

杨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子,产子后,张女士性情大变,经常无故在家破口大骂并疑心有人要害她,最后不得不送医,医院询问病史的过程中,杨先生才得知,张女士婚前即患有精神疾病,一直未治愈。考虑到孩子年幼,杨先生选择了接受现实,接纳妻子,内外兼顾将孩子养大成人。2018年孩子考入大学,已经长大成人和偶尔清醒的张女士意识到应该还杨先生“自由”,一家人开始商量张、杨二人离婚的事情,双方协商好财产分割方案之后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然民政局告知因杨女士患有精神疾病,二人不能协议离婚。

毫无法律基础的一家人,最后几经波折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考虑到本案当事人的特殊性,元甲律师制定了两步走方案:先给张女士指定监护人,再由监护人携张女士出庭应诉调解离婚,打破行为能力造成的离婚僵局。

但是整个程序进行得并不顺利,因为张女士父亲对离婚一事的强烈反对,指定监护程序一度停摆,离婚诉讼程序一度被中止。为了说服法官,元甲律师跑遍张女士的就诊医院,调齐了二十多年的所有就诊记录和病例,多次往返法院和法医鉴定中心;为了说服张女士家属,元甲律师给张女士父亲和姐姐通了无数次电话,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历时九个月,最终杨先生拿到了两份特殊程序的判决书和一份民事调解书,如一家三口所愿,解除了为“责任”将就了二十余年的婚姻。

  • 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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