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2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2021醉酒驾驶判断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怎么判刑?

发布者: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5日|分类:刑事辩护 |268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醉酒驾车是十分危险的行为,它是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此我国明确规定醉酒驾车是要受到处罚的,那么大家知道醉酒驾车是如何认定,又是如何处罚的?四川履正律师就此问题给大家详细讲解。

 

2021醉酒驾车判断标准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怎么判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知识拓展:

 

【问】醉酒驾驶并发生交通事故要怎么判刑?

 

【答】根据问题,要看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故:

1、没有造成重伤后果的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造成了一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下;

3、如果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则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4、如果逃逸致人死亡,则要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有犯罪前科醉酒驾驶算不算累犯?

 

【答】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因此只有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在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才可能构成累犯。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