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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刑事辩护律师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发布者: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1日|分类:刑事辩护 |351人看过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但是,还是有不少人不能很好的去区分他们,搞不清楚他们的却别有哪些,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一定的联系,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却与诈骗罪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那么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成都刑事辩护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一、犯罪的目的不同

集资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赢利,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 

二、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方法不同

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

三、侵犯的客体不同

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秩序,而且侵犯了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在有些情况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无法兑现其在吸收公众存款时的承诺,甚至给投资人、存款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但是,这种损失与行为人目的就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不同。

集资诈骗罪自首会轻判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如果犯罪较轻,还可以免除处罚。所以如果犯了集资诈骗罪,自首是可以轻判的。

以上就是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则是指违反信贷管理的法律法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这两种行为是不同的罪名,大家都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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