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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者: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527人看过

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资料?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是属于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起诉债务人就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材料,因个人债务纠纷向法院起诉时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成都债务纠纷律师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答。

 

债务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资料?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起诉书、债务关系成立证据、身份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起诉书及副本、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才会立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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