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汪秀秀律师 时间:2022年03月10日 138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如何通过再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江某夫妇因银行卡被冻结,才知晓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执行。经汪律师前往深圳调档,才知道被两次起诉,第一次原告败诉,第二次原告伪造了个人担保书和对账单后,判决江某败诉,需要承担货款54万余元。
二、律师观点及采取工作
江某明确陈述个人担保书和对账单不是其本人签署,本案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鉴于江某已经被执行,且款项已经被划扣至法院账户,汪律师一边进行笔迹鉴定、申请再审,一边另案起诉原审案件的原告,保全江某已经被法院执行的款项,确保江某的财产不会出现无法追回的情形。
经鉴定,确实如江某所称,所有的证据材料上签字均非江某签字,在鉴定意见书出具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提审该案。另一方面,江某诉原审原告的案件也正式立案,江某被划扣的财产被依法保全,原审案件的执行工作暂行中止。
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认定原审原告依据相同的事实、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江某承担货款,前后两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如果原告认为对第一次起诉的判决结果,应当提起二审、再审,而非再次提起诉讼,其第二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依法撤销该份判决。江某被执行的款项也如数被法院返还,其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