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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作者:李艳君律师时间:2019年10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7次举报

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以“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3件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典型案例


武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武某某在KTV唱歌时结识了被害人唐某某,而后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2018年9月11日下午17时许,武某某去唐某某住处为自己庆生,二人喝酒到次日凌晨,因感情问题发生争执,武某某骑自行车回家,唐某某随后乘坐摩的到达武某某家中,两人继续喝酒。至凌晨3点左右,二人再次发生争吵,武某某拿起床头柜里的尖刀朝唐某某身上捅刺,导致唐某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武某某酒后昏睡直至警察将其抓获。


【适用认罪认罚情况】


承办检察官经审阅案件材料认为,本案证据确实、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明武某某得知唐某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后心生不满,使用锐器扎刺被害人要害部位,涉嫌故意杀人罪。武某某能够基本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只是在行为性质、行为手段上做辩解,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标准。检察官在办案中注意教育转化,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阐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武某某接受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检察官又与被害人家属沟通,进行释法说理。武某某向被害人家属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在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后,接受武某某道歉和赔偿,出具了谅解书。


检察机关在审查全案事实与证据后,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系恋爱关系,因感情纠纷引发,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办理结果】


检察机关以武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对武某某判处无期徒刑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某某无期徒刑。武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认罪服法。


【典型意义】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原则没有适用案件范围和诉讼阶段的限制,对于故意杀人等重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教育转化,鼓励其真诚悔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达到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

(编辑:薛永利)

河南审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正式执业,所办案件涉及多个领域。曾任国有公司下属子公司法律顾问,后因工作地域变动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南阳
  • 执业单位:河南博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1320********0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