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没有借据,债务的追偿需要其他证据来协助,例如证人、债务的原因或另一方的承认。
2、债务人经债权人请求仍不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无借据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追偿:无借据,有证人证明债务人何时何地借款。只要证人是与债权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或者债务人,证人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欠款人无力偿还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分为3种:
1、暂时无力偿还: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永久无力偿还的。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借款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