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遥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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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高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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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又打算复婚的,是否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复婚手续?

发布者:周遥远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11人看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律师说法: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或者通过诉讼离婚以后,双方的夫妻婚姻关系则依法解除了,若双方自愿打算复婚,则依法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的,双方的夫妻婚姻关系依法不能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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